[北京贷款公司]北京市:12月1日起 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
自12月1日起,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。
一、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
在北京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%。其中,购买保障性住房的,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15%。
二、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
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00万元,多子女家庭或购买“好小区”“好房子”的,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20万元(“好小区”“好房子”以住建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)。
三、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
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北京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全面取消户籍地和工作地限制。其中,异地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须按照《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来源: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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